國家電投集團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(簡稱“新疆能源化工”)是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(簡稱“國家電投集團”)控股67.94%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股32.06%(新投集團代持)的大型一類國有企業,本部設在烏魯木齊市新市區。新疆能源化工在全疆14個地州及兵團域內均有產業布局,在甘肅、寧夏等13個省區有項目落地。截至2024年底,資產規模734.85億元,管理裝機1218.46萬千瓦,清潔能源裝機占比89%。
根據工作需要,新疆能源化工面向國家電投集團系統內公開招聘總法律顧問1名。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。
一、招聘原則
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擇優。
二、招聘范圍
面向國家電投集團系統內招聘符合基本條件和任職資格的人員。
三、招聘崗位及人數
新疆能源化工總法律顧問1名。
四、資格條件
(一)基本資格條件
1.擁護、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,擁護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,秉公盡責,嚴守法紀,職業操守良好;
2.具有法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或者具有法律職業資格、公司律師資格、企業法律顧問職業崗位資格等法律相關資格資質;
3.熟悉企業經營管理,熟悉法律和合規管理業務,具有處理復雜或者疑難法律合規事務的工作經驗和能力,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;
4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。
(二)任職資格
1.根據國家電投集團二級單位總法律顧問招聘條件,應具有擔任相當于國家電投集團總部處長、高級主管(或二級單位部門正職、總監)職務1年及以上法治崗位任職經歷;任職不足1年的,應具有擔任相當于總部副處長、主管(或二級單位部門副職、副總監)職務累計5年及以上法治崗位任職經歷。
2.年齡:48周歲及以下。
(工作年限、現崗位工作時間均按照整年計算,年齡截止日期到2025年1月31日)
(三)資格禁入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參加本次招聘:
1.受司法機關或原單位紀檢部門審查,尚未做出結論的;
2.受原單位黨紀、行政處分,尚處責任追究期內的;
3.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、國家電投制度等規定的其他禁止性和回避情形;
4.存在曾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紀律規定,受過刑事處罰、開除公職或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等其他情形;
5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八條所列情形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入情形等;
6.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有“不稱職”的。
五、招聘程序
本次公開招聘按照“發布公告、公開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、考察、公示、錄用”等程序組織實施,擇優確定錄用人選。
(一)發布公告、公開報名
1.報名時間:自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,截至2025年3月12日18:00。
2.報名方式: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《國家電投集團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招聘報名表》(見附件),連同本人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、職稱/技能等級證書、法律相關資格證書、培訓證書、獲獎證書等其他有關材料,以“姓名+報名表”命名文件夾,壓縮后發送至報名郵箱spicxjrzb@126.com。
(二)筆試、面試
1.結合招聘崗位任職條件,對應聘人員進行簡歷篩選、資格審查,資格審查通過的進入筆試、面試。
2.筆試及面試的時間、地點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另行通知。
3.筆試以法律基礎考核為主,面試以面談和專業能力考核為主,面試時需攜帶各類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。
(三)考察
根據筆試面試結果,擇優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。
(四)錄用
1.根據筆試、面試成績及考察等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,通過適當的渠道對人員基本信息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2.擬錄用人員必須提供應聘材料原件、無犯罪情況證明、近三個月體檢報告,經審核無誤后辦理錄用手續。
3.錄用人員需執行6個月試用期。試用期滿經考評合格的,正式聘任崗位,其試用期起始時間確定為本人上崗時間;考評不合格的,結合具體情況調整崗位或依法解除勞動合同。
六、應聘須知
(一)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,應聘材料須發至上述報名郵箱。請準確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。
(二)應聘人選應對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凡弄虛作假的,一經核實,即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。
(三)所有應聘材料僅用于本次招聘,將予以嚴格保密。應聘材料不予退還。
(四)聯系電話:0991-7987912。